合同包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小麦 | 小麦良种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合同包2(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农业服务 | 化学除草和无人机追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书面声明:参加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及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或委托合同、《产地检疫合格证》及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书面声明:参加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永寿县西街北段18号
联系方式:029-3766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益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二期B座9层20905、20906号房
联系方式:029-6886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琼
电话:029-6886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