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为小微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货物类)。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采购清单序号1至序号12逐一列明各产品的制造商及规模,未逐一声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采购包2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 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号
联系方式:0591-8376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0591-87819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颖、林瑾南、张凌璇
电话:0591-8781958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