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备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允许符合以下规定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并且符合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规定及特定资格要求3.1 3.2项;
2)提供有效的联合投标(响应)协议书,明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