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一道街124号
联系方式:1393677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5楼
联系方式:0459-888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59-888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