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合同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3(合同包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产品属于需办理肥料登记证品类的: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对应产品名称肥料登记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注:①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无需提供肥料登记证,但须提供生产企业完整肥料备案证明材料;②磷酸二氢钾免于登记、无需提供登记证及备案材料。
合同包2(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自身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上述全套有效证件。所投产品存在委托加工情形的,另行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无委托加工无需提供。
合同包3(合同包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无人机操控人员不少于 36 名;每名操控人员须持有民航局颁发的 CAAC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或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企业按照民航、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的操作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全部人员对应资格证书扫描件。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指标文号:兴财农〔2026〕54 号
指标文件名称: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方向)的通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机发展中心)(科尔沁右翼前旗植保植检中心)
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
联系方式:15034802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博达惠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云玺B区商业楼502
联系方式:181472069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文宇、段菲、李佳
电话:1814720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