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须明确载明“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支机构中标,总公司对其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纺织服装供应链实践实训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要求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分项标的外(具体清单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二、采购项目具体清单”内容),其他分项标的均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分项标的(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分项标的外)须由中小企业承担(其中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且要求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3.45%),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标: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标的全部由中小企业(一家或多家)承担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投标人盖章出具的体现全部中小企业信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标的不是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担的,投标人须将采购合同总金额的73.45%(含)以上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一家或者多家)承担;(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及投标人盖章出具的体现全部中小企业(含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信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 若投标人作为中小企业承担本项目的部分分项标的,则投标人承担的该部分分项标的可不分包;本项目全部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能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3.45%,否则投标无效。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中小企业应符合本项目分项标的对应的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须按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投标人请参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纺织服装供应链实践实训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313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梓和
电 话:0757-8316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