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指山新闻)
为规范和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征求意见稿共包含总则、产业发展、应用场景、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及附则等八个章节内容,共计57条条例。
征求意见稿对促进条例的适用范围进行说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适用促进条例;促进条例所称低空经济,是指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包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和低空配套业等。
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悬挂滑翔翼、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烟花表演等低空经济相关促进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低空制造突破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低空航空器研发、组装制造等产业落地和规模化应用,逐步完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加强大载重、长航时航空器等低空智能装备研发制造。
在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提出支持中小企业与低空经济头部企业配套协作;支持建设低空航空器零部件全球备件仓库,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向低空经济领域兼容转产。
在低空运输方面,提出支持依托物流园区、商圈、大学城,开展“无人机+生活场景”物流服务,引导无人机外卖配送、急件闪送、即时零售、离岛免税品配送等物流场景开发;支持依托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开展货运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大载重长航时无人机运输业务,全面提升跨海物流时效。
在低空消费方面,提出支持环岛高速公路、环岛旅游公路、铁路沿线,结合驿站、车站布局开通直升机、eVTOL等低空旅游观光线路,丰富低空文旅形式和内容;支持利用海南旅游资源优势,安全有序开展飞行体验、旅游观光、交通摆渡等活动,推动eVTOL低空观光商业化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