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根据鹤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表、开标记录表、评分结果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等。除上述公开的内容外,投标(响应)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公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30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5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丽丽
电 话:0468-335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