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建模试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建模试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磋商截止日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磋商截止日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截止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提供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0)《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路局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联系方式:029-88408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方式:18009135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
电话:18009135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