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公共汽车服务站(广清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及配套社会停车场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6/5/13 17:03:09

项目概况

广清产业园公共汽车服务站(广清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及配套社会停车场项目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5017

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公共汽车服务站(广清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服务中心)及配套社会停车场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0,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方检测监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50,2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对应的所属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1)、(2)、(3)项其中之一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本次招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2026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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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一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63-6979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020-38937455/1562760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0-38937455/15627608656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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