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水质多参数现场测定仪 | 1(台) | 否 | 符合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 | 工业 |
| 1-2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采样无人机(配高光谱成像系统) | 1(套) | 否 | 符合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60,000.00 | 工业 |
| 1-3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手持式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 | 1(台) | 否 | 符合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采购包2(北斗定位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北斗定位仪 | 1(台) | 否 | 符合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标的名称”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北斗定位仪”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因本项目预算指标为跨年度预算指标,故无法删减。请各潜在供应商勿报名采购包2,也勿参与采购包2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北斗定位仪”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因本项目预算指标为跨年度预算指标,故无法删减。请各潜在供应商勿报名采购包2,也勿参与采购包2的投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漳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306号物联网示范园5-2号楼
联系方式:0596-205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上坤、陈丽娜、张思婕
电话:0591-8362587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