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边防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近三年包含无人机及无人机机巢(机场)供货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买卖双方名称、无人机品牌型号;2、如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塔河县委办公室
地 址:建设大街92号
联系方式:0457-3662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安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宁南路106号中交香颂D栋1015室
联系方式:0451-8667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51-8667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