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时间:2026/4/20 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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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正式确定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七大类-29-

具体分类如下-29

类别划设范围说明
A类标准气压高度6,000米(含)至20,000米(含)主要用于长途航班,仅允许仪表飞行
B类民用运输机场上空环阶梯结构,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C类建有塔台的通用航空机场上空半径5千米、机场标高600米(含)
D/E类A、B、C、G类以外空域可根据运行需求选择划设
G类B、C类以外真高300米以下空域等非管制空域,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W类G类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的部分空域主要用于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

其中,G类和W类空域属于非管制空域,为低空飞行器适飞空域,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