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联系方式:15147641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赤峰赤诚金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中天金域华城23号楼1-114号
联系方式:15354839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535483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