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监督投诉单位:甘孜州理塘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836-5326481。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理塘县公安局
地址:甘孜州理塘县团结北路3号
联系方式:15729745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199号(保利康桥)7栋605-606号
联系方式:18884640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8884640119